社会治理视角下共青团
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路径研究
(节选一)
———以广东共青团“伙伴同行”计划为例
雷 杰 陈玉莹 刘晓宇
本研究以社会治理为视角,实地走访了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对项目社工、司法代表、团干代表、服务对象等进行了深度访谈和焦点小组访谈,并听取了各个项目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旨在对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治理路径进行分析,以期对各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并对新形势下的创新社会治理理论研究贡献力量。
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
治理路径分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建设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青少年社区矫正成为共青团与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一大领域。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导下,共青团深入参与推进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帮扶接受社区矫正的青少年,反映了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明显特征。这种体制创新有利于不同的主体发挥各自的功能与活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广东共青团于2017年启动“伙伴同行”计划,探索共青团如何深入参与推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伙伴同行”计划落地于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的12个地市,为当地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让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矫正期限,成功地回归社会生活。由于这些粤东西北地市位于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组织规模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与珠三角地区有明显的差距,因 此广东共青团在“伙伴同行”计划的设置、执行上均采取了重大的创新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第一, 广东共青团从省级层面筹措项目经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的 12 个地市团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 式,资助当地一个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服务。第二,广东共青团动员珠三角地区优秀的 社会组织,与粤东西北地区承接“伙伴同行”计划的社会组织建立帮扶关系,每月定期进行督导和交 流。第三,广东共青团采取第三方专业评估的模式,根据“识别、分流、补救”等三方面指标,全年、持 续地对“伙伴同行”计划进行追踪与评估。
从“伙伴同行”计划的两年实践经验,可以总结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治理路径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
(一) 明确参与主体,健全多元主体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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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格局的进程中,首先需要对各个参与主体的身份进行明确,使其具备实际参与治理的合法性。2020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 可见,在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中,国家已经确立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力量,社会力量为补充和协助的角色。共青团、社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能够发挥各自的力量和优势,共同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为青少年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帮扶,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实现再社会化、重新融入社会。
协作机制的建构能够保障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多元参与格局得以落实和持续发展。在我国,社区矫正政策的实施过程经历了初步试点、扩大试点、国家试点、全面推进等四个阶段。与此相似,共青团构建多元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治理格局也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的实施过程。2014年8月,广东共青团在文件中明确将“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领域”纳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 业人才的四大主要服务领域。同年9月,团省委联合省司法厅出台相关文件,在部分市县开展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15年12月,在试点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团省委继续联合省司 法厅,在全省范围内铺开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
在此背景下,“伙伴同行”计划是广东共青团继续探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治理工作的一大措施。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该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形式,由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的团委向当地的一个社会组织购买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以求开拓各地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工作。
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与协作机制的建构方面,各地市为“伙伴同行”计划召开了多系统、多部门参与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协调推进会,探讨“司法部门主导、共青团参与、社会组织帮扶”的工作模式,目的是为了厘清三方的权责关系,为接下来拉动和协调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工作提供制度 上的参考依据。例如,韶关团市委联合司法局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韶关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经过两年的发展,广东省各地团市委逐渐摸索出共青团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社区 矫正的特色经验和协作机制。例如阳江市联合多方共同启动“团委+检察院+社工+司法局”的“4 +”模式,让社会组织承接25岁以下社区矫正青少年的报到、管理、“双八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的工作。清远市由团市委牵头,在清远市8个县市区成立“向阳花”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志愿服务队,成员由所在地团委、司法局人员以及社工、志愿者构成,提出一个矫正对象要由一名社工、三名志愿者和多个部门跟进的“1+1+3+n”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机制。潮州市采用“干部+社工+专家+志愿者”的工作模式,由市团委、司法所干部为主导,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为核心,配备心理咨询师、律师、医生等专家为辅助,加上社区志愿者为补充,打造了一支多系统联合参 与的社区矫正队伍。
(二) 重视人才培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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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专业人才队伍,结对督导模式成效显著
在协作机制的保障下,共青团首先需要尽快突破专业人才不足的限制,将专业的人才队伍培育起来,逐步搭建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人才基础。服务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通常 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掌握包括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多个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这样才能够更全面地满足社区矫正服务对象的需求,降低他们重新犯罪的几率,并且挖掘他们自身的潜能,起到教育、挽救和帮扶的作用。
从业者的专业性水平要求对广东省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社会服务机构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从访谈资料可知: 一是当地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人数较少,二是大部分地市的机构对于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没有基础和经验,需要不断进行学习和摸索。
为了能够培育专业的人才队伍,“伙伴同行”计划采用结对督导的模式,将粤东西北地区刚起步的社会组织与珠三角优秀的社会组织进行督导结对,带动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的专业发展。每个粤东西北地市的承接机构都会配对一个来自珠三角社会组织的督导; 该名督导每月需按规定时数,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为社工答疑解惑,用自身的服务经验带动社工成长,从而对项目运作的改进与服务水平的提升起到显著作用。据统计,每年11个珠三角结对督导(有1名督导兼任2个地市)共计指导72次,约580小时。
除此之外,共青团还发展了多样化的培育专业人才队伍的途径。各地市承办“伙伴同行计划”的社会组织积极选送社工参与团省委、省民政厅、各地团市委等部门组织的社工专题培训班。就“伙伴同行”计划而言,清远市服务项目与结对的东莞督导机构共同组成社工联盟,为8个县区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提供了多次培训。此外,韶关、茂名等地市服务项目主动与当地的社工院校开展实习基地的共建,不但为社工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平台,还为粤东西北地区青少 年社区矫正人才队伍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茂名市服务项目的负责人还被推选为“全国青少年事务榜样人物”,发挥了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模范作用。
除了专业的人才队伍之外,共青团还需要真正带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协调和配合,形成社会化帮扶和教育工作的合力,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优势,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务。具体而言,“伙伴同行”计划要求社会组织做好志愿者队伍的发动、培育、管理、激励等工作,组建有助于帮扶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色志愿团队。例如,茂名市“伙伴同行”服务项目以培育志愿服务为主线,成立两支志愿者队伍。一是“讲师义工队”,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组成,如心理咨询师、律师、国学老师等; 二是“协助义工队”,以当地高校学生、团委干部等为主。2018年以来,这两支志愿者队伍共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5场,开展学 习教育活动7场,服务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230人次。
与此相似,韶关市“伙伴同行”服务项目与当地大学的心理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大学生志愿者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结对成为朋友。在此期间,他们不但共同开展“校园历奇辅导与生活体验”“城市定向越野”“益起做公益”等系列活动,还保持每周见一面的频率,通过良好的朋辈关系帮助服务对象建立正面的认知和行为。
云浮市“伙伴同行”服务项目更在引进志愿者服务上进行创新,跨地域进行项目合作,开展了“一封信的温度”服务计划,联动佛山市南海区的学校社工,组织佛山桂城的学生家长群体,成立 “人生导师”家长志愿者队伍。这些家长志愿者通过一对一写信的形式,从长辈的角度为云浮市青 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情感支持,让他们更加明白家长的内心世界。
(三)提供专业服务,以服务成效赢取各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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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下,共青团除了切实联系和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外,还需要不断探索如何能够动员和引 领青少年和青少年服务组织有序地参与到社会治理的浪潮中。社会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上下互动的过程; 因此,在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中,共青团需要通过专业的服务,缩短与服务对象之间的 距离,切实为弱势青少年的权益服务。
在粤东西北地区,由于大部分地市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专业性方面有较 大的提升空间,尚未形成规范的服务标准。因此,“伙伴同行”计划需要构建针对专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并且发展本土化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体系。共青团借助第三方专业评估团队的力量,对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制订了年度服务考核的指标体系,协助各地市社会组织开展符合专业标准的服务。该项目按照服务对象分层分类的目标,将服务内容划分为“识别、分流、补救”等三个方面,并制订了建档、探访、咨询/重点个案、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指标。从具体工作数据来看,在2017—2018两个年度,粤东西北12个地市共计完成建档和常规探访达1745人,跟进重点专业个案229人,共整理典型案例37个,有效地推动了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的规范化发展。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莱默特(Edwin M.Lemert)与贝克尔(Howard Becker)提出了“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指出越轨者若被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就会在心理上产生“自我降格”的变化,继而发展为更加严重的越轨行为。对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而言,社会工作者需要通过专业的服务减少“标签化”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作用,帮助服务对象消除犯罪的动机,关注服务对象的个性化优势,促使他们掌握学习与生产的技能,从而达到协助他们回归社会的目的。因此,共青团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团队对“伙伴同行”计划进行质量把控,对服务成效、服务目标的达成情 况进行总结,并且指出服务的改善方向和内容,不断地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社工的专业能力,最终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伙伴同行”计划显著的服务成效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认可与信任。社工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别化情况,从改变认知、修补家庭关系、拓展正面的朋辈支持、推动就学或就业等方面选取目标进行一对一的个案介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各地市团委、司法部门、社会组织两年的共同努力下,在12个地市的服务对象中,仅有2人被再次收监。
(四) 整合各方资源,搭建社会帮教支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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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实施个性化帮扶教育
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能够凝聚各个主体的优势和力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共青团作为党联系和服务青年的群团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使得共青团能够凝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资源,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必不可少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共青团可通过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为弱势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 另一方面,共青团的组织使命和功能更容易获得社会力量的信任,使其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入到弱势青少年的帮扶服务当中。
以“伙伴同行”计划为例: 在两年服务期间,12个社会组织额外承接了合计260.53万元的政府购买青少年服务的相关项目,极大地促进了这些社会组织的茁壮成长,并且为欠发达地区的弱势青少年带来更深入的社会服务。
就具体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而言,共青团可采取个性化的帮扶教育模式。社工通过个别谈话和定期探访等方式,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各个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并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和 服务需求,链接相应的社会资源,以达到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成效。同时,社工还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挖掘当地的各种社会资源,例如与企业、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帮助社区矫正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
以“伙伴同行”计划为例: 在就业培训方面,茂名市服务项目链接当地的职业培训学校的资源,专门建立了一个区级的就业培训基地,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或解除社区矫正的青少年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服务。同时,专业社工亦与茂名市人力资源协会合作,为有意向从事快递、骑手工作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链接工作岗位资源,促进服务对象再就业。
与此相似,汕尾市服务项目与海丰县一家职业培训学校和一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为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培训及就业的岗位。梅州市服务项目联动了兴宁市内7家爱心企业,在每家企业内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就业培训合作基地”,目前已帮扶7位服务对象成功实现就业。
除了个性化的帮扶教育以外,共青团还需要搭建起社会化帮教的支持网络,以提升青少年社区 矫正对象的抗逆力,帮助他们形成正向的自我认知,从而在解除矫正后能够有持续的力量去追求更美好的人生。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实际上亦是陷入困境的弱势青少年,面临着社会支持系统失衡, 或者是认知行为偏差等困境; 社工在服务中可以采取优势视角,鼓励和引导服务对象挖掘和关注自身的优势,增强其抗逆力,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信心,从而促进他们在认知和行为方面的正向改变,最终实现回归社会的目标。
以“伙伴同行”计划为例: 茂名市服务项目开创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的模式,让17名25岁以下的服务对象与普通市民一起,定期到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引导青少年社区矫正对 象奉献社会,其良好的社会影响获得司法部门的大力肯定。汕尾市服务项目更通过“以矫带矫”的方式,甄别矫正进度良好的服务对象,让他们帮扶其他后进的矫正对象。这种“同路人”的工作手法不但容易被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所接受,也为他们树立同伴间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令青少年更有信心地完成社区矫正任务。(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