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角下共青团
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路径研究
(节选二)
———以广东共青团“伙伴同行”计划为例
雷 杰 陈玉莹 刘晓宇
结论与展望:
(一) 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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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本研究从社会治理视角出发,聚焦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治理格局,重点探讨广东共青团如何通过“伙伴同行”计划,突破欠发达地区的种种条件限制,建立了共青团参与社区矫正的治理路径(见图1) 。这些路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确参与主体,健全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多元治理主体身份的明确,能够确保共青团参与治理的合法性,并更好地引导其他多元治理主体发挥它们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优势。另外,多元主体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能够对各个主体参与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范,从而有可能探 索出符合当地特色的治理机制。
第二,重视人才培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专业的人才队伍是执行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的重要基础; 在专业人才欠缺的地区,可以借助社会服务较发达地区的人才优势,引进结对督导以培育本土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共青团还要注重发动社会力量( 尤其志愿者的参与) ,真正实现社会化的帮扶与教育。
第三,提供专业服务,以服务成效赢取各方认可。专业服务需要由服务标准进行指引和规范,并且不断探索适合本土、具有本土优势的社会服务体系。共青团可以尝试引进第三方的专业评估团队,对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把控,总结并不断强化项目的服务成效,以获取和巩固各方力量的认可,进而深化多元化的社会治理参与格局。
第四,整合各方资源,搭建社会帮教支持网络。社会化的帮扶资源是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优 势,并且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帮扶教育。共青团可以通过引导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志愿服务,在此过程中搭建社会化帮教的支持网络,提升服务对象的抗逆力,形成正向的自我认知和行为方式,实现再社会化的目标。
上述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治理路径对形成我国本土特色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如前所述,广东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首要特征就是在社会治理的要求下,明确参与主体,健全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广东共青团根据这一治理路径,通过开展“伙伴同行”计划,将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四个关键要素( 工作机制、人才队伍、专业服务、资源链接) 系统地整合在一起,使这些原本零散的关键要素现在能够有机地从属于社会治理格局中。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导下,共青团明确自身参与推进的角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成为多元主体工作机制的核心。例如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广东共青团动员珠三角社会组织进行帮扶督导,选送粤东西北社 会组织社工参加专题培训,与大学共建实习基地。
在专业服务方面,广东共青团购买粤东西北社会组织的服务,以及邀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团队构建服务规范标准。
在资源链接方面,广东共青团要求 “伙伴同行”服务项目注意培育、管理和激励志愿者队伍,并鼓励社会其他力量( 如热心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服务对象自身) 提供就学、就业、朋辈支持等方面的资源。
总的来说,广东共青团通过将社会治理和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关键要素相互融合,初步建立了具有本土特色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见图 2) 。
(二) 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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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领域,广东共青团对于构建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格局已有一定的探索与成绩。但在未来的发展和研究中,仍有以下三个方面可进一步探讨:
第一,如何进一步落实本土化的协作机制。当前,各地市团委、司法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尚未建立跨部门的通报与联动机制,未能完全形成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共青团应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合作,同时积极联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机制。
第二,如何进一步发展多元化的经费投入。目前“伙伴同行”计划的工作经费源于团省委划拨, 但如何能够保证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可持续性,建立财政和社会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中,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第三,如何进一步形成专业化的服务模式。目前,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的专业性仍有欠缺,尚未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专业化服务模式,例如社会工作的个案管理。建议进一步探索如何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建立“帮教一条龙”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参考文献略)